首页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