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