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应用和管理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