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编码、设计及印刷第十八条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