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资质审批部门建立申请机构信用监管机制。资质审批部门发现申请机构作出虚假承诺的,应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失信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同步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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