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现场核查中发现认证机构存在不予配合和协助,拒绝、隐瞒或者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情形的,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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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