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 / 第一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证照分离”改革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认证市场营商环境,完善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方式,提高效率,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