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民航总局于2005年10月7日公布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6号)同时废止。
文档附件: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附则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民航总局于2005年10月7日公布的《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6号)同时废止。
文档附件: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