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第五十二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应当变更机场使用许可证而未申请变更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