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第五十一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机场管理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机场使用许可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