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对机场管理机构的适用性检查、符合性评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记入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