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第四十八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对机场管理机构的适用性检查、符合性评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记入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