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4号)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机场使用许可及其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飞行区指标为4F的机场使用许可审批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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