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决 定第三十二条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维持原决定或者刑事复议决定的复议、复核决定。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