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第二条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查: (一)列入国务院规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 (二)依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