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九十五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运行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制定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
(一)岗位值班工作制度;
(二)机房管理制度;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备件管理制度;
(五)器材和工具管理制度;
(六)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七)设备和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八)运行检查制度。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二节 运行管理制度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制定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
(一)岗位值班工作制度;
(二)机房管理制度;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备件管理制度;
(五)器材和工具管理制度;
(六)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七)设备和人员安全操作制度;
(八)运行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