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三条
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应当使用协调世界时,并使用统一的授时系统;独立设置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中的设备可以使用独立的授时系统,并定期校准。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通信导航监视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应当使用协调世界时,并使用统一的授时系统;独立设置的通信导航监视设施中的设备可以使用独立的授时系统,并定期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