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六节 设施设备及其电磁环境保护
第四十八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民用航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及其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六节 设施设备及其电磁环境保护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民用航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及其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