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五节 设备开放与运行

第四十三条

用于民用航空导航设备的开放与运行管理,按照《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用于民用航空通信和监视设备的开放与运行管理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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