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设施与设备 / 第三节 设施设备的设置

第三十五条

无线电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选址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二)台(站)运行需求分析;

(三)电磁环境和地理环境分析;

(四)预选台(站)址的设备信号覆盖分析;

(五)新建台(站)条件(供电、通信等)分析;

(六)结论;

(七)附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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