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九节 安全保卫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预防通信导航监视服务设施设备及人员遭受损害;

(二)协调地方政府加强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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