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 第五节 信息引接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应当建立通信导航监视信息引接管理制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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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5号)第一百一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