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七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