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章 经营范围和经营规则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和其委托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约定独立的托管人。 托管人应当是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