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保护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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