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四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