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联合摄制的电影片,需参加中外电影节(展)的,应按照举办、参加中外电影节(展)的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制定机关国家电影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