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听证

第三十八条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听证笔录中未认证、记载的事实依据,或者听证结束后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旅游主管部门不予采信。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