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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