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4日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