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国家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特别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