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在水利工程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在水利工程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