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十四条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调查由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负责调查的质量事故。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