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十章 修改、废止、汇编

第三十九条

法制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对司法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废止意见,向部领导汇报。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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