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第十章 修改、废止、汇编第三十八条司法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由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按年度汇编出版,公开发行。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