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九章 解 释第三十五条解释包括“解释”、“批复”两种形式。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