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七章 发 布

第二十四条

司法部各业务司局不得以本司局名义发布面向全国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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