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第十七条

第五章 审 议

第十七条

部长办公会议审议时,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专家、行政相对人代表参加,听取其意见。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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