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出境新鲜水果(含冷冻水果,以下简称水果)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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