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注册登记第十一条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果园、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换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