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第十四条

第三章 纳税申报及减免税管理

第十四条

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不含水资源税)的申报要求,不得要求纳税人额外增加报送资料。改进资源税优惠备案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将资源税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填报《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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