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第三十一条中注协对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应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向受到处理的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