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三条

监考人员对应考人员的违规证据,应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其中对应考人员违规使用的物品进行暂扣的,应当填写清单,并在7日内退还应考人员。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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