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对注册会计师考试应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