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五条

第二章 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与标准

第五条

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执法情况; (二)在行政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 (三)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 (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 (五)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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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