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奖 惩第二十五条在执法评议考核过程中,发现已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或不适当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需要追究有关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执法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