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指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直属系统上级管理机构对下级管理机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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