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四条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