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