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第九条
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水库,应当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开展水库地震监测。 最高水位蓄水区及其外延10千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新建大型水库,应当设置必要的地震监测设施,密切监视水库地震活动。
- 制定机关
- 中国地震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水库,应当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开展水库地震监测。 最高水位蓄水区及其外延10千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新建大型水库,应当设置必要的地震监测设施,密切监视水库地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