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运行

第二十二条

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应当及时、完整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确定水库地震监测数据的传送方式、内容和时限等,并将水库地震监测数据纳入地震科学数据共享范围。

制定机关
中国地震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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